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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在职职工可以延长退休年龄吗?
发布时间: 2019-04-24
答:
企业内少数职工确因需要,能坚持正常工作,征得本人同意,经主管部门批准,并报区社保分中心备案后,可适当延长其退休年龄。延长期限一般为1—5年,期满还需延长的,应按规定重新办理手续。
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事业单位中,个别年满55周岁的处(县)级女干部,确因工作需要,一时无接替人选,本人愿意且身体能坚持正常工作,经所在单位审查同意,报任免机关批准,可适当延长其离、退休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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