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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能力鉴定(因工)
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提出再次鉴定?
发布时间: 2014-09-15
答: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用人单位、工伤人员或者其近亲属对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市劳鉴委提出再次鉴定申请。
市劳鉴委对职业病人员申请再次鉴定的,应当另行组织专家组,进行再次鉴定,再次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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