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读取语音阅读器


失业登记人员需履行哪些义务?

发布时间: 2014-09-09
答:失业登记人员需履行以下义务:
    (1)如实向失业登记机构反映积极求职情况;
    (2)积极应聘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推荐的就业岗位,并接受职业指导;
    (3)积极参加劳动保障部门组织的免费职业培训和各类就业促进项目;
    (4)接受和配合地区就业援助员关于失业登记人员求职活动、求职意愿、参加培训等情况的调查;
    (5)失业登记有效期满仍未就业的,应及时办理续登手续。

相关稿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