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操作说明
跳转到网站导航区
跳转到主要内容区域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中国上海
市新闻办
无障碍通道
繁体中文版
English
网站首页
新闻发布
信息公开
网上办事
便民服务
互动交流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便民服务
/
便民问答
/
失业保险
/
缴纳
单位和职工缴纳失业保险的基数和比例分别为多少?
发布时间: 2017-05-26
答:单位和在职职工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基数按其当月应缴失业保险费基数确定。2017年1月1日至2018年4月30日,单位缴费比例为0.5%,职工个人为0.5%。
应缴失业保险费基数按照养老保险费基数确定。
相关稿件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