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理范围 1. 受理范围依照市教委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 2.受理学科:语文、政治、德育一、德育二、教育管理、数学、物理、化学、英语、历史、地理、生物、体育、音乐、美术、劳动技术教育、校外教育、计算机、教育和心理、幼教、跨学科教育、特殊教育。 二、鉴定材料报送要求 (一)教科研成果送审类型 申报人所提交的代表成果必须是任高级教师职务以后取得的教育教学研究成果,且须符合沪教委人〔2019〕56号文件中的一款: